2009年4月26日 星期日

任潔玲前男友 愛不到又搞偷拍



果真是「男人不壞女人不愛」嗎?

過去相當知名的女星任潔玲,在三年多前傳出當時的男友李明德,因不滿任潔玲提出分手,而以偷拍並散佈性愛照片的手法恐嚇,加上損毀任潔玲的物品,最終法院對李明德判了刑,使其伏法!

李明德在出獄之後,又因為因緣際會之下,認識了黎姓女會計,並成功獲取其芳心。只是交往之後,黎姓女會計覺得李明德個性似乎有很大的問題,所以採取遠離的方式,等於是宣告軟性分手!李明德於是又來了,又拿對付任潔玲那招來對付黎姓女會計!後來黎姓女會計才報警!


我相信大家和我一樣,都很同情這些曾經被李明德用這種方式威脅過的女子,也許這些案件或事件會變成她們終生的陰霾也說不定﹝希望不要﹞!我祝福她們能夠儘快走出來!

只是這兩個人報警過,難道就只是兩個人受到這樣的待遇嗎?我的意思是,會不會還有其他人也有這樣的狀況,只是後來被李明德威脅得逞,密不敢張呢?此外,社會上一定也還有很多類似情節,只是受害者被加害者成功威脅,或者雙方達成某種協議,所以事件沒有曝光,只是這樣,未來不知道還會有多少的受害者出現,受害案件發生?個人很憂心!

許多相同於李明德這類型的人,都是能言善道、出手闊綽、博學多聞、個人魅力十足的,也因此讓許多女性著了迷、上了鉤、上了當,上了賊船卻下不來!女性同胞啊,在交友前多看看、多觀察,不要養成貪慕虛榮的習性,才能避免這些壞男人傷害到妳。雖然是老生常談,但還是希望妳們能聽進去呀!畢竟良藥總苦口啊!


﹝自由電子報﹞男子李明德因不滿女藝人任潔玲提分手,爆發恐嚇糾紛,李某去年追求黎姓女會計未果,再以相同手法進行恫嚇,被台北市刑警大隊資訊室逮捕。

警方在嫌犯李明德臥室內發現裝置有針孔偷拍設備,但他否認偷拍黎女製作性愛光碟,僅稱是想在召妓時拍下自己影像,做日後觀賞之用,但警方懷疑他的說詞,仍在過濾相關影像中,檢察官則諭令3萬元交保。

每次都擷他人照搞恐嚇

警方調查,李明德(40歲)95年間因不滿當時女友任潔玲提議分手,開始寄發大量恐嚇任女的電郵,並在附加文件中附上他人的性愛片段,對外散發,諉稱是和任女所為;甚至以噴漆或暴力方式損毀任女物品,最後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,95年才出獄。

警方調查,李嫌是去年初在網路販售筆記型電腦時,在交易貨品時見擔任會計的黎姓女子面貌姣好,於是展開熱烈追求。

不過在兩人初交往的過程中,黎女就觀察發現李嫌的性情很不穩定、非常容易暴怒,認為他並非良伴,去年5月起就拒絕再見面,引發李嫌不滿,再寄前空姐女友裸照恐嚇,黎女因而報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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