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9月25日 星期四

預約不登記 結婚新制頻傳悔婚



結婚到底該採什麼制度,沒人可以說個準。

無論是以前的公開儀式制,或現在的登記制,其實都不是婚姻幸福的保證。兩個人若相愛,不同居也不結婚,還是有可能終老一世;兩個人若不珍惜彼此,不好好經營感情,就算真結了婚,還是有可能隨時離婚。


婚姻這個制度,精神上只是在確保財產與子孫的權益,或者是法律行為身分。大抵而言在我國民法中都有明確規範!但愛情本身是無法透過任何方式強制要求或者主張的!所以不分男女,當面對婚姻這個人生大決定或大牢籠時,通常會有失去自由的思想連結,所以即使雙方已經互許承諾,還是有可能臨陣脫逃囉!

只是「一念天堂、一念地獄」,也有夫妻牽手到老、至死不渝呀,在現今這個情感淡薄、風飄即逝的年代,實屬難得!也值得推崇!


﹝聯合新聞網﹞民法修正結婚改採登記制已近四月,各縣市分傳悔婚個案,台中縣大甲鎮戶政所預約辦登記卻未去辦的「悔婚率」近四成最高,戶政人員戲稱,從預約至登記這段時間,成為新人的「試婚期」;至於為何大甲鎮的悔婚率特高,戶政人員百思不解。

東吳大學社會系主任張家銘說,結婚登記制五月廿三日上路後,有些預約登記的新人遲不露面,關鍵多在男方。他認為這與男性採「捷足先登」的手法有關,既然雙方已同居,就不急著辦結婚登記,這種男性中心思想的表現,又以中南部鄉間較常見;不過,大甲鎮悔婚率高出其他縣市數倍的原因,仍待了解。

大甲鎮戶政人員表示,預約登記十四件,有五件「等嘸人」,戶政所擔心會誤了新人佳期,都會主動打電話探詢原因,才知男女雙方多是依傳統宴客結婚後,女方搬進男方家,發現與男方家人格格不入,趕緊踩煞車;也有男方反悔,想說既然還未登記,就順其自然再觀望,從預約至登記這段時間,成了新人的「試婚期」。

其他縣市也都有悔婚的例子,但百分比多在個位數,不像大甲鎮異常偏高。高雄市有對同居多年男女,女方要求名分,但男方不願被婚姻束縛,因兩人在預約登記這天遲未出面,戶政人員電話查詢,女方才說與男友同居一段時間,她期待對方明媒正娶,並看好黃道吉日登記,無奈男方只願維持同居現狀,溝通不成,她只好含淚取消。

高雄縣旗山鎮與大寮鄉各有一件悔婚案,悔婚理由非常特殊,戶政人員打電話詢問原因時,女方坦言身分證件上的照片不夠美,不想結婚了;另一對早已同居男女,預約登記日未見人影,戶政所電話查詢,男方才說:「女友根本不想登記結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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