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4月28日 星期一

國內首例 一女貼避孕片成植物人



又是一起醫療糾紛!當然也可以說是消費糾紛!

令人遺憾的是這個主角變成植物人了!如果在國外,我相信這家藥廠恐怕要付出天價才得以脫身!

老話重提,希望企業能夠真的重視消費者的權益,政府相關部門更應該做到查核與檢驗的動作,畢竟這樣的新聞層出不窮,每回都是發生了事情,才有人稍微短暫關注一下,不禁感概消費者的權益到底有誰能夠保障呢?!


﹝中央社﹞台北市議員黃珊珊、陳政忠、潘懷宗等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,一名李姓女科技新貴,一月貼嬌生藥廠「以芙」避孕貼片,引發腦中風成植物人,為國內首例。台北市消保官陳柏菁表示,被害者雖未獲處方籤,販售的藥廠和藥局仍然有法律責任。

被害人姊姊李姓女士表示,今年三十三歲的李姓女工程師為研究所畢業,任職於內湖科技園區,擔任產品設計師,一月二十一日病發,經一一九救護車送國軍三軍總醫院急救,院方發現李女腦中風,陷入昏迷,治療後無效,現成為植物人。

黃珊珊表示,由於李女無病史,家人很懷疑,在她包包內搜出台北市衡陽路「上海聯合藥局」的一張發票和「以芙」產品盒,循線查出李女使用避孕貼片;調閱李女健保IC卡發現,李女並沒有獲得醫師處方籤。

黃珊珊在記者會中並公布兩度派員去上海聯合藥局購買處方籤用藥「以芙」的錄影帶,畫面上一名男子走到貨架上,拿到櫃檯結帳時,藥局人員根本沒有詢問動作,輕鬆就付錢取貨;黃珊珊同時要求衛生局徹查藥局的非法行為。

潘懷宗表示,以芙避孕貼片有非常高的危險性,2005年美國就發生二十一例中風案例,2007年加拿大發生十七例中風案例,建議衛生署應立即禁止發售。

出席記者會的市立聯合醫院婦幼院區婦產科主任黃禮偉表示,貼片式的和口服式的避孕藥成分類似,貼片由皮膚吸收,產生的雌激素更多,高血壓、高血脂、糖尿病等高危險群,都應避免使用避孕藥。

台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衛生管理處長姜郁美表示,依藥事法藥局非法販售處方籤用藥,可處新台幣三萬元到十五萬元罰款。

姜郁美指出,此案已經三軍總醫院提出不良反映通報,現由衛生局藥政處評估中,如果評估為不良反映,將向衛生署提報,建議重新評估以芙上市的合法性。

台北市消保官陳柏菁表示,李女受害的案件,依國內法律,因為李未經處方籤,可能沒有辦法獲得藥事法相關的保險補償,不過,生產的藥廠和販售的藥局仍有責任,藥局涉嫌偽造文書、業務過失等,消費者仍可依法求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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